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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S两会热评】周尚思 | 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以创新驱动可持续发展

发布日期:2021-03-08 19:03 点击次数:290次 字体大小: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坚持科技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对提升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夯实企业在科技创新领域的主体地位,促进创新生产要素向企业集聚,培育壮大新动能,建设创新型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作用。

中小企业目前是我国数量最大、最活跃的市场主体,同时也蕴含着巨大的科技创新潜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最新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市场主体约有1.3亿,中小企业数约有4000万左右。依据发展经济学内生增长理论的论述,以企业创新为激励导向的内生知识技术进步是保证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因素。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到,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经济增长动能的关键时期。实现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成功转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并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需要进一步依托企业驱动的科技创新。

中小企业凭借其“小而专”“小而精”等经济特征,在技术创新和扩散上,相较于大型企业,具有其自身独特的比较优势。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进一步运用市场化机制激励企业创新,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并且要健全完善创业投资监管体制以及发展政策,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无疑为进一步提升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与创新能力释放了积极利好讯号。

在财政政策方面,此次预算报告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力度,加强支出政策的支持力度,强化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培养。例如,运用税收优惠,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并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进一步提高到100%,从而激励企业加大对科研创新的投入。此外,财政资金补贴方面,启动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奖补的资金扶持性政策,激发企业和人才的创新活力。

世界银行集团2019年发布的《创新中国:培育中国经济增长新动能》的报告中曾提到,要促进中国科技创新,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增长,需要依托来自三个方面的动能推进,分别为:减少资源配置的扭曲(distortion)、加快科技创新成果的扩散(diffusion)以及持续发现新的科学技术与创新(discovery)。2021年为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年。依靠科技创新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小企业在这其中所能发挥作用的潜力巨大。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有助于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稳定与发展,从而提高人民生活福祉,增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与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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