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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富裕的三个基本理论问题

发布日期:2022-05-05 10:25 点击次数:1783次 字体大小:

                               刘尚希

                       2022年第16期(总第751期)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共同富裕是一个重大的时代命题,面临诸多理论挑战和实践挑战。在理论上,共同富裕至少有三个基本问题需要深入探讨。

第一个问题是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怎么看待和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说法。一般认为要效率兼顾公平,效率优先;当公平差距较大时,又有观点强调要公平兼顾效率,公平优先。总之,针对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一直都是在“兼顾”这样一个语境下来表达的。其实,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如果仅仅从“兼顾”这个角度来看,无疑隐含着两者是一个翘翘板的关系,或者说是对立的关系。也就是说,当强调效率的时候,可能会有损公平,当强调公平的时候,可能就会有损效率。正是因为存在这种内在的冲突和在现实中反映出来的翘翘板关系,所以在表述中经常说要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尽管一再强调效率与公平要兼顾,但理论上的难题依然没有解决,就是两者依然是对立的。如果按照效率与公平对立这么一种理论来指导具体政策的制定,毫无疑问,政策就会钟摆一样,左右摇摆,在不同的时期可能会有不同的做法,在一个时期重视效率,在另一个时期重视公平。这样显然不利于稳定社会预期和市场预期。

要改变这种状况,即效率与公平的对立关系,必须从逻辑上着手。我认为,效率与公平在理论上的对立是传统的理论逻辑导致的,两者本身是可以融合的,融合的逻辑基础在于人。如果基于人的发展来讨论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两者就完全统一起来了,对立的逻辑关系就不再成立了。长期以来之所以认为效率与公平是对立的,是基于物的这个基础去考虑,以物为基准来考虑效率与公平的问题。效率指的是物,公平指的也是物。讲效率是资源的优化配置,讲公平是指物质财富分配的差距。基于物的这一基础去考虑公平与效率无疑是冲突的,它总是一个翘翘板。这也是基于物的经济学逻辑的宿命。但如果从以物为基准转到以人自身的发展这个新的基准,更具体一点说,如果从物质资源转到人力资本这个基础上来看,公平与效率的内在冲突就消失了。为什么呢?如果从人的自身发展这个角度来看,将会扩大人力资本积累,意味着人的能力提升。能力的提升,显然能提高效率,而能力的普遍提升,也是有利于缩小分配差距的。比如创新驱动,它来自于人的技能、知识以及能力的提高。如果朝着这个方向发展,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的能力提高了,能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同时也能为越来越多的人收入的提高奠定基础、创造条件。无论是从人的个体来看,还是从人的全体来看,收入的提高都是以个人或者群体能力的普遍提高,能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或价值为前提的。从这点来看,能力差距的缩小是分配差距缩小的基础。所以,人发展了,大家的能力普遍提升了,就意味着国民经济的效率更高了,分配的差距更小了,公平与效率自然就统一起来了。不言而喻,要实现效率与公平的融合,就意味着我们的发展模式必须从过去依靠物质资源的投入转向“依靠人的发展、为了人的发展”这个新的发展模式上来。从以物为基准转向以人为基准是发展理论逻辑的一个重大转变。只有实现了这个转变,公平与效率才能真正统一起来。

我们一直说经济学是研究稀缺资源配置的问题,如果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个论断是有问题的。经济学实际上不仅研究既定资源,怎么优化配置有限的存量资源,更要去研究怎么依靠人的发展去“创造”资源。过去长期以来,经济学是局限于“配置”资源,基于这一范式来研究解决经济问题。转向以人为基准,更多是要从配置资源转向创造资源来研究经济问题。如果实现了这种研究范式的转变,公平与效率也就实现了统一。

第二个问题是物质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关系。一谈到共同富裕,人们不由自主地想到如何让物质财富、收入分配的差距变得更加合理。这是以物为基准的。当然,人的发展又离不开物,物的发展能为人的发展提供手段、工具和路径,最终是为了人的发展。但在市场经济体系中,物的发展和人的发展在一定条件下会不由自主地实现反转,这种反转也就是异化。物的发展本来是为人的发展服务的,但在现实的运行体系中,可能把人的自由、人的消费、人的发展变成了手段,而物的发展反而变成了目的。

马克思在分析早期资本主义的时候,对这种异化现象作了深刻的剖析。他从资本与劳动关系这个角度进行研究,发现在市场经济中资本作为物在支配人,而人,作为劳动者反而被资本所支配,成为资本的附属物,这就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人的异化。对于人的普遍异化的这种现象,马克思是不认可的,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不应当是这个样子。因此,他对资本主义整个经济体系、制度体系作了全面分析,并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解释了资本主义最终灭亡,最终被它自己的成功所打败。这是马克思在那个时代得出来的结论。

我们现在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其他市场经济有共同点,就是都离不开资本,都离不开市场竞争。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有区别的,因为“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这两个定语,就意味着它们之间的差异。我觉得,最大的不同点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人民至上,是以人为本的人民观,人民逻辑超越资本逻辑,这样就可以防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异化。而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是资本至上,资本成为“主义”,成为了政治、法律各种制度规定,以及人们行为准则的底色。在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不仅仅是一种财产权利,也成为了一种社会权力,甚至可以渗透到政治权力。所以,资本至上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人民至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不同的底层逻辑。尽管都有资本逻辑,都不否定资本逻辑,而且都利用资本逻辑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在防止人的异化上,应当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可能的制度条件。当然,这是一种理论分析,在实际运行中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还需要相应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艰难过程,这样才能真正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物的发展和人的发展的统一,并永远将人的发展作为目的,物的发展作为手段,让物的发展服务于人的发展。

只有从理论上清醒认识到物的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关系,走向共同富裕才不会出现偏差。如果我们对共同富裕的认识把基准点放在物上,而不是放在人上,那么,共同富裕可能会在物质财富和收入分配的差距大小上打圈圈,而在人的自由全面平等的发展上反而会形成盲区,这恰恰是需要避免的。

从人的发展和物的发展这个关系来看,共同富裕的表象为物,是以物来度量。比如财产差距、收入差距、消费差距等方面,但共同富裕的实质是人,是所有人的发展和能力提升,表现为人的能力差距、不同群体之间的能力差距的缩小。

第三个问题是机会公平与结果公平的关系。共同富裕离不开结果公平,但更重要的是机会公平。当谈到缩小分配差距的时候,更多指结果的平均性,是以平均主义作为基准来度量分配差距的大小。偏离平均值的结果越远,意味着分配差距越大;偏离越小,分配差距就越小,从而在价值判断上不由自主地以这种结果的平等作为基准。而以结果的平等为基准,又会不由自主地认为越平均越好。尽管现实告诉我们,不能搞平均主义,但大家在价值判断上会下意识地认为离平均分配越近越好。就这一点来说,恐怕就造成了认识上的误区。比如当下流行的一些测量分配差距大小的指标,如基尼系数,都是基于这种结果公平的平均主义价值观。

从生产力发展水平来看,我国相比40多年前虽然有了很大突破,但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不发达阶段。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我们的生产力水平仍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许多方面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市场经济还不成熟,体制机制也不完善。从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大的历史方位来看,我国还需要加快发展。社会主义有两个本质特征,一个是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另一个是共同富裕,这两个都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人们对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这个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认识有所淡化,对中国的发展水平产生了历史的错觉。因此,我们必须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大的历史方位,从社会主义两个本质要求出发,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时走向共同富裕。

从不发达的角度来看,按劳分配和按贡献分配的原则不可动摇,应当把机会公平摆在首位,而结果公平应当定位在“底线公平”。过去有一种说法,社会主义不能饿死人。这就是底线公平,涉及每一个人基本生存的结果公平是需要国家去保障的,具体包括基本营养、基本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基本生存条件,应该通过完善社会保险、社会保障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来促进和实现。有了底线公平作为保障,就可以防止社会的两极分化。以此为基础,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赶上发达国家,就应当更加强调机会公平。只有强调机会公平,才能把每个人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人自身的发展,避免掉入福利主义陷阱。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平等发展,要更多在促进机会公平上做文章。世界上之所以有贫穷,原因不在于结果上的分配差距,而主要在于自由选择的权利被限制,没有公平的机会去从事生产和创业就业。我国之所以被联合国称为全球减贫贡献最大的国家,就在于放权分权的市场化改革,让人民群众有了自由选择的权利,从而有了通过自身努力创业致富的机会。一旦这种自由选择的权利受到妨碍,如政府的过度干预、市场的高度垄断,创新发展动力就会减弱。在我国还没有进入最发达国家行列和生产力高度发展阶段之前,更应重视通过促进机会公平来做大蛋糕,通过促进底线公平来分好蛋糕。

 

 

                                          (作者单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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